2005年8月1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少年持刀抢劫 母亲劝儿自首
李春慧

  俗话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16岁的阿辉为了争口气,不惜以抢劫来证明自己的胆量。幸亏他的母亲深明大义,劝说儿子投案自首,才使他不致于坠入更深的泥潭。近日,阿辉因涉嫌抢劫罪被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4月12日下午,阿辉和朋友阿荣(另案处理)在某网吧一起上网,聊天中阿辉抱怨自己没有钱花。说者无心而听者有意,同样缺钱的阿荣正想找人一起去搞钱,于是他鼓动阿辉合伙去抢劫。阿辉知道这是犯法的事,一口拒绝了。不想阿荣采用了激将法,称阿辉没有胆量。阿辉为了证明自己有胆量,就同意了这一荒唐的要求。
  打铁趁热。当晚,两人带上砍刀,在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搭乘上一辆小型面包车,当车行驶到偏僻的地方时,两人用刀架在司机的脖子上,采用捂嘴、刀砍等手段,窃得司机皮包1只、手机1只、钥匙、证件、现金若干,共计价值470余元。抢劫得手后,头脑冷静下来的阿辉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于是匆匆忙忙向姐姐借了钱,于当晚逃往四川。在四川近半个月的时间里,母亲通过电话劝说终于使这个从来不听大人话的孩子有了深刻的悔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于是,在外漂泊13天的阿辉终于回到了自己家乡,去接受法律的惩罚。